江西宇奇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晨 | 注册资本:5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25MA362A3M5F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星云大道西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6
(2025)赣0425民初33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宇奇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郑派实业有限公司
永修县人民法院
2
2025-12-24
(2025)赣0425民初35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修县人民法院
3
2024-10-22
买卖合同纠纷
永修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04
(2025)赣0425民初33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宇奇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郑派实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永修县人民法院
2
2025-11-21
(2025)赣0425民初33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宇奇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郑派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永修县人民法院
3
2024-09-02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宇奇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郑派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永修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环罚﹝2025﹞37号
2025年9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利剑行动”查处要求,对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投酸、投碱设备均已损坏,投酸设备停用,投碱设备进水管多处破损、无碱液;芬顿氧化所用硫酸亚铁及双氧水药剂投产至今无购买记录,微波芬顿氧化器未启用;A2O(厌氧—缺氧—好氧)工艺未启用。根据调查,该单位污染治理设施工艺为芬顿+A20,芬顿氧化器最近开启的时间为两年前,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COD许可排放限值为500mg/L,调取该单位在线监测设备7月10日-8月20日期间数据,该单位2025年7月10日5时、7时COD浓度分别为1486.17、1160.79mg/L,8月17日15时、17时、17时53分、19时、21时、23时33分COD浓度分别为2151.93、766.04、1439.82、965.06、1356.17、1068.29mg/L,8月18日1时、3时、19时COD浓度分别为663.83、548.32、649.39mg/L。
罚款20万
20.00元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