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昭苏县金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刚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26MA7903Q1X6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昭苏县乌孙路194号20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昭市监处罚〔2026〕5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1月注册“昭苏县金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并开展经营活动,主要提供物业服务。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分别是:馨和小区、祥和小区、财政局家属楼、住建局家属楼、徐晴家属楼、文化路地税局家属楼、文化路老工商局家属楼、文化路畜产公司家属楼、文化路邮电家属楼、公安局家属楼、天成小区、盛达小区、天山接地税局家属楼、新工商局家属楼、自来水公司家属楼、交通局家属院楼等25个小区,该物业服务覆盖业主共计11000余户。当事人自2021年3月起,承接徐晴家属楼(二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0.57元/月·平方米)、自来水公司家属楼(一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0.57元/月·平方米)、交通局家属院楼(一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0.57元/月·平方米)三处小区物业服务工作。上述小区均为老旧小区,经拆墙并院后,无独立封闭的园区及小区主出入口,未配套固定公示栏。当事人此前仅在家属楼单元门张贴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等材料,因张贴点位无防护措施,公示内容经长期风吹日晒已脱落损毁。 因当事人按照服务标准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费,未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本案无违法所得。
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1000.00元
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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