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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冀盐食盐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祁卫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03MAA7WM8Y58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柳州市荣军路246号鸿泰名城1-50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鱼峰市监处罚〔2025〕177号
经查实,当事人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但未获得在广西地区从事未加碘食盐定点批发的供应资质。当事人自营业来在广西柳州共计销售0.6吨海莹未加碘海水自然晶盐和2.918吨喜义安未加碘天然海盐,成本价为****元/吨,销售单价为1.9元/400g(即4750元/吨),销售额为16710.5元。现场查封的喜义安天然海盐(规格:(400g×50)20Kg/袋)254袋和喜义安天然海盐(规格:净含量400g/包)5包,合计为5.082吨,货值金额为24139.5元。案发后,当事人对上述已销售的未加碘食盐进行了召回,召回数量为0.1吨,货值金额为475元。综上本案货值金额为40850元,违法所得为11108.5元。另查实,当事人销售上述未加碘食盐未保存销售记录。
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3个工作日内改正在缺碘地区销售未加碘食盐及未按规定保存食盐采购销售记录的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喜义安天然海盐(规格:净含量400g/包)5.182吨;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08.5元。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6108.5元。
5000.00元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3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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