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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畅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学磊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02MA72WMH55E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新墩镇临泽南路581号畅春润苑小区S8号楼一层1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31
劳动争议
张掖市畅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任**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1-10
(2022)甘0702民初4902号
恢复原状纠纷
李**,张掖市万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畅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3
2022-12-08
(2022)甘0702民初9095号
劳动争议
任**
张掖市畅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4
2022-08-04
(2022)甘0702民初4902号
恢复原状纠纷
李**,张掖市万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畅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5
2022-07-26
(2022)甘0702民初4902号
恢复原状纠纷
李**,张掖市万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畅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0-08
2023-07-24
(2023)甘0702执5792号
劳动争议
任**与张掖市畅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2-07
2023-01-18
(2022)甘0702民初4902号
恢复原状纠纷
李**、张掖市万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恢复原状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字﹝2023﹞193号
张掖市畅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对其管理的临泽南路畅春润苑沿街商铺的终端用户提供转供电服务收取电费时,未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508号)要求收取。向终端用户加价收取电费人民币43308.83元。当事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于5月15日复查,已改正。当事人对在终端用户电费收取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事发后能够本着积极清退,应退尽退的原则,主动联系商户清退多收取的电费,态度较好,对无法清退的商户也进行了公示,履行了公示清退的义务,至2023年5月12日,当事人将能够联系到的商户在电费中加收的电费人民币41928.83元全部清退完毕。
1.对你单位处以21654.42元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138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
21654.42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7
2
(甘州)市监罚字﹝2023﹞193号
张掖市畅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对其管理的临泽南路畅春润苑沿街商铺的终端用户提供转供电服务收取电费时,未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508号)要求收取。向终端用户加价收取电费人民币43308.83元。当事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于5月15日复查,已改正。
1.警告.2.没收(未清退的费用)违法所得1380元.3.处违法收取费用43308.83元0.5倍的罚款21654.42元。
64963.25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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