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鑫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佳明 | 注册资本:1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502MA0NM5YJ3E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街道办事处同德店村(新工六路以西、阿木斯尔大街以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科市监处罚〔2025〕280号
现查明,2025年7月4日通辽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对通辽市鑫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经营的0号柴油、92号汽油进行监督抽检,2025年7月25日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王佳明申请复检,2025年9月3日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了王佳明的复检申请,2025年9月11日,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检验报告两份(编号:2025322301212180007车用柴油、2025322301212180008车用汽油)。其中编号为2025322301212180007车用柴油的检验报告载明,检验结果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检验标准,最终判定为合格。编号为2025322301212180008车用汽油的检验报告载明92号汽油甲醇含量、氧含量不符合GB17930-2016执行标准,最终判定为不合格。因通辽市鑫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液位控制器受雷击损坏,显示数值与事实不符,无法确定抽检时3号汽油油罐内具体数值,故执法人员按照法定代表人王佳明提供的抽检前一批次的购进发票计算。该批次不合格的92号汽油共计购进4.98吨(约6639升),已全部销售完毕,购进价格7000元/吨,购进金额(含税)共计39391.80元,销售价格6.98元到7.28元不等,合计销售金额为42837.58元。违法所42837.58-39391.80=3445.78元。另外,通辽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抽检时购买抽检样品92号汽油4升,共收取29.12元,扣除成本6.98元/升,违法所得为29.12-(6.98元×4)=1.2元。综上,实际该批次不合格92号汽油的违法所得为3445.78+1.2=3446.98元。
1、没收违法所得3446.98元;
2、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64256.37元。
罚没款共计67703.35元。
64256.37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