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刘廷兴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廷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2MA5XEQE96R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进士西路124-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武隆市监处字(2023)104号
2023年5月9日,当事人在武隆区龙桦超市以10.25元/kg的价格,购进同一批次的数量为20kg的姜,购货金额为205元。购进后,在当事人位于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进士西路124-16号的经营场所以12元/kg的价格经营。
2023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进士西路124-16号的副食店经营的20kg姜进行随机抽样3kg(其中送检样品1.5kg,备样样品1.5kg)。送检样品送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备样样品存放于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样品3kg由抽检人员以12元/kg的价格购买,计货值金额36元。2023年5月31日,该检验所出具了该抽检批次姜的编号为№:D23SC03720《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5月31日,我局收到该《检验报告》后,于2023年6月6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随机抽样送检程序、加封情况以及检验结论无异议,且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
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3日,当事人以12元/kg的价格销售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9日的被抽检批次姜12.5kg,计货值金额150元=12.5kg×12元/kg。获取违法所得150元。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