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悦启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铭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302MA07XXY0XE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王卜庄三村商贸街2排1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6
合伙合同纠纷
秦皇岛悦启商贸有限公司
郭**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5
(2025)冀0302民初11004号
合伙合同纠纷
秦皇岛悦启商贸有限公司
郭**
裁判文书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2
2025-09-19
合伙合同纠纷
秦皇岛悦启商贸有限公司
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宝坻市监处罚﹝2025﹞64号
当事人于2024年12月6日购买了原壳牌华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通唐公路王卜庄加油站(该主体已于2025年5月30日注销)位于宝坻区王卜庄镇的加油站。购买加油站时,该站唯一用于贮存95号汽油的储油罐内存有原壳牌华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通唐公路王卜庄加油站剩余未售出的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VIB)2310。83升。在进行加油站交接时,当事人向原加油站索要了上述2310。83升汽油的检验报告、进货票及电子发票。2025年6月27日,当事人向唐山科洁商贸有限公司以43710。60元的价格采购了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VIB)7221。83升(5。54吨),并于当日将该批汽油注入95号汽油储油罐,与储油罐之前已有2310。83升汽油形成混合汽油。采购上述7221。83升汽油时,当事人向供货商索要了资质证明材料、供油协议、检验报告以及称重过磅单。2025年7月6日,当事人开始对外经营,进行成品油零售业务。2025年7月20日,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混合后的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VIB)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不符合GB18351-2017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5年7月22日就上述检验结论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异议申请。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备用汽油样品进行复检,结论为所检项目中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不符合GB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标准要求。截至2025年7月21日本局现场检查时止,当事人共售出上述混合后的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VIB)5721。53升,销售额为38993。48元;剩余3811。13升汽油未售出。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行为的构成要件。经核算,涉案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VIB)货值金额为64967。17元,违法所得为4361。06元。
1。没收违法所得4361。06元; 2。没收车用乙醇汽油(E10)(VIB)3811。13升;3。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64967。17元。
64967.17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