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顺现代民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昌建注册资本:9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29688429971R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长寨镇长兴西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5]271号
经查实,当事人成立于2009年12月01日,在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长寨镇长兴西路从事医疗服务、接收医院的委托管理、医疗技术咨询。当事人于2017年3月份在腾讯科技平台注册了“长顺现代民族医院”企业微信公众号,并于2017年3月2日首次在该公众号上发布信息,相关信息包含介绍当事人医院的基本情况、医疗设备、医疗服务、医疗项目、医疗资源、技术等信息。当事人未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其企业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信息中包含多篇医疗广告,其广告内容未经审查。且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包含有“和腋臭说拜拜”、“轻松告别鼻炎!”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另查实,当事人在腾讯科技平台注册企业微信公众号并发布医疗广告未产生任何费用,仅每年度需向腾讯科技平台报审,报审费用为300元,单条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在我局调查期间于2025年7月29日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办理了《贵州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向我局提交了复印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真实身份; 证据二: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授权事项及受委托人身份信息; 证据三:投诉举报单及附件材料共5页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证明案件来源及当事人对举报事项认可的事实; 证据四: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及广告内容违法的事实; 证据五:询问调查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及广告内容违法的事实; 证据六:执法检查图片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的事实; 证据七:当事人提供的《贵州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在我局调查期间积极开展整改的事实; 证据八: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未存在行政处罚信息,为初次违法的事实。 本局于2025年10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长市监罚告〔2025〕27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了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罚款0.2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元
黔南州长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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