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效堂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726MA3D9B8P98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雷泽大道与解放街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赵**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2
2024-12-16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0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4
2024-11-06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5
2024-07-30
(2024)鲁0782民初2849号
运输合同纠纷
诸城市永波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鄄城支公司,刘*,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高*,临沂市丰驰运输有限公司
诸城市人民法院
6
2024-06-18
运输合同纠纷
诸城市永波物流有限公司
临沂市丰驰运输有限公司,高*,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鄄城支公司
诸城市人民法院
7
2024-06-18
(2024)鲁0782民初2849号
运输合同纠纷
诸城市永波物流有限公司
刘*,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鄄城支公司,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
诸城市人民法院
8
2024-05-29
(2024)鲁0782民初2849号
运输合同纠纷
诸城市永波物流有限公司
高*,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鄄城支公司
诸城市人民法院
9
2024-04-01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东平县人民法院
10
2023-11-28
(2023)鲁1726民初498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景**
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
鄄城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4-02
2023-12-12
(2023)鲁1726民初498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景**、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01
2021-08-20
(2021)鲁1725民初49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窦**、郭**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891.21元
民事案件
3
2022-04-11
2022-01-17
(2021)鲁1725民初90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窦**、郑**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4360.8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1-25
2020-09-14
(2020)鲁1725财保959之1号
其他民事
王**、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0-11-23
2020-09-08
(2020)鲁1725财保959号
其他民事
王**、张**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1728202400363
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东明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东明县五得利面粉厂附近对苏轼驾驶的鲁RV7692,鲁R714P挂(黄色)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卢俊刚、李久进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2023年07月27日 12时32分苏轼驾驶鲁RV7692,鲁R714P挂(黄色)车行驶至东明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设置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武胜桥监测点,执法人员通过武胜桥监测点监控视频发现鲁RV7692,鲁R714P挂(黄色)车通过该监测点称重检测时采取超低速行驶等方式干扰检测。证据证明:1、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2、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3、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24
2
J370200202400120
2024年4月3日10:15,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沈海高速河头店站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纪丕国、贾秀增向鲁RR7797驾驶员李永胜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其享有申请回避权,当事人表示不需回避。检查发现,李永胜驾驶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鲁RR7797大件运输车,装载不可解体物品特殊车辆,在沈海高速河头店站接受检查时,无法出示《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执法人员勘验该车车货总长度为19.5米,车货总宽度为2.5米,车货总高度为4.19米。执法过程进行了拍照录像。当事人无其他陈述、申辩事项。证据材料有《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现场证据照片》。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03
3
J371725202400079
2024年01月04日 15时50分,郓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郓城县站前街对李家顺驾驶的鲁H98M71(黄色)、鲁R295W挂(黄色)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郭新东(****),张艳丽(****)向李家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李家顺驾驶的鲁H98M71(黄色)、鲁R295W挂(黄色)从东平装载的木板条运输到菏泽牡丹区,驾驶员提供了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经检查:鲁R295W挂(黄色)挂车隶属于: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类型为:重型自卸半挂车,挂车上满载木板条,道路运输证核定尺寸:13000*2550*2900,当事人与执法人员共同测量车货实际尺寸为:13000*2550*4350;该公司道路货输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高超限),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对勘验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证据: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执法照片等。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05
4
370830202301306
2023年10月20日 20时43分,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郭长征、王大伟对在2023年09月23日03时37分汶上次丘治超点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的鲁RP0567(黄色)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现象的违法行为调查:该车为六轴货车,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000吨,该车总质量78.750吨,超限29.750吨,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就近卸货场卸载并到汶上县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处理。经执法人员调查,车属鄄城县翔泰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鲁RP0567(黄色)、鲁R024A挂(黄色)擅自超限运输。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145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3-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