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安鱼峰水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海龙 | 注册资本:38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247086796101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融安县浮石镇七星坡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03
(2024)桂0224民初9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融安县正鑫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融安鱼峰水泥有限公司
融安县人民法院
2
2024-07-02
(2024)桂0224民初92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西辰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融安鱼峰水泥有限公司
融安县人民法院
3
2022-06-08
(2022)桂0224民初7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融安县人民法院
4
2020-07-24
(2020)桂民再360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骆*,朱**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5
2020-05-27
(2019)桂0224民初848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广西柳州市洛基贸易有限公司
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融安县人民法院
6
2020-02-25
(2019)桂0224民初848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广西柳州市洛基贸易有限公司
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融安县人民法院
7
2019-09-23
(2019)桂0224民初848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广西柳州市洛基贸易有限公司
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融安县人民法院
8
2019-07-08
(2019)桂0224民初829号
劳动争议
莫**
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人民法院
9
2019-05-28
(2018)桂0224民初11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鹏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融安县人民法院
10
2019-03-25
(2018)桂0224民初11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鹏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融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18
2020-08-27
(2019)桂0224民初848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广西柳州市洛基贸易有限公司与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5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1-22
2020-12-24
(2020)桂民申6511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许*、黄**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4-01
2019-12-30
(2019)桂02民终4274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建筑工程公司、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31
2019-09-30
(2019)桂民申785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10
2019-08-15
(2019)桂0224执239号
骆*、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有关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10-10
2018-11-10
(2018)桂0224民初1037号
劳动争议
莫**与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30852.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03-01
2019-01-15
(2019)桂02民辖终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鹏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1-04
2018-11-21
(2018)桂0224民初1036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李*与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08-09
2017-09-06
(2017)桂0224执355号
民间借贷纠纷
黄*、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8-08-03
2018-05-11
(2017)苏0621民初23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2342江苏鹏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融安市监处罚〔2025〕369号
经查实,2025年7月31日,当事人以155.00元/吨的成本价格,生产涉案批次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日期/批号:2025.07.31/Ps084;型号规格P·Q 42.5)共2000吨,并以159.30元/吨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
2025年8月3日,国家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四川)对上述涉案批次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进行抽样,所抽样品送往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验。2025年9月11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2511004176),结论为:水泥中水溶性铬(Ⅵ)项目(技术要求≤10mg/kg;检测结果为13.0)不符合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依据《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2025年10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并于2025年10月29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经核实,当事人已于2025年9月16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邮寄送达的该份《检验报告》,且已于2025年9月27日直接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该异议申请已获受理。
2025年11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收到当事人提供的由复检机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复检《检验报告》(№:WS0501891-2025),复检结论显示:水泥中水溶性铬(Ⅵ)检验结果为13.8mg/kg超出技术要求(≤10mg/kg),仍判定为不合格。
截至案发,上述涉案批次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用于当事人的厂区场地硬化79.98吨;无偿用于检样10千克、备样10千克;剩余1920吨被查封,尚未对外销售。
经核算,本案的货值金额为318600.00元,违法所得为0。
罚款70000.00元,上缴国库。
70000.00元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