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盖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科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02MA49M3TD1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太阳小区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13
2023-04-28
(2023)鄂2802民初3541号
民间借贷纠纷
饶*与邓**、恩施州盖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4﹞157号
现查明,2021年10月14日,当事人将法定代表人由邓文华变更成胡科明,但邓文华仍为当事人的实际经营者、百分百持股人,负责公司对外承揽业务,公司财务及公章的使用管理。邓文华,男,土家族,1987年8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4*****************1,身份证住址:利川市文斗乡天星村1组31号,系湖北盖普电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2年4月28日,当事人使用湖北盖普电梯有限公司安装合同模板与安装工人赵双(身份证号:4*****************1)签订《电梯安装合同》,合同签约章为恩施州盖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公章,合同约定赵双长期为当事人提供电梯安装劳务,10层以下的电梯安装费用为13000.00元/台。截止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未办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另查明,2022年10月8日,恩施州欣之堡酒店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源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约定恩施州欣之堡酒店服务有限公司的电梯由上海源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包工包料,驻工地代表为康敏佳。2022年11月24日,康敏佳代表上海源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订《恩施州盖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安装合同》,合同约定当事人负责恩施州欣之堡酒店服务有限公司两台电梯(三菱牌乘客电梯、龙达牌餐厅用杂物电梯)的安装、调试、开工报装、完工报检、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等工作。三菱牌电梯的安装费用39300.00元,龙达牌电梯安装费用5000.00元,共计44300.00元。2023年4月,当事人派赵双到沐抚欣之堡酒店安装两台电梯。2023年5月初,涉案三菱牌电梯安装完毕后,当事人通知厂家调试,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对该电梯进行调试,并出具《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产品安装返工通知单》(编号:No.1119447、1119448、1119449)。2023年7月,恩施州欣之堡酒店服务有限公司的三菱牌乘客电梯使用时出现故障,当事人派维修人员对该电梯进行维修。截止2023年9月2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向湖北特检院恩施分院办理该三菱牌电梯的报检手续,电梯未进行监督检验。当事人的工人赵双于2023年5月安装涉案三菱牌电梯后接着安装欣之堡酒店的龙达牌电梯,该电梯是餐厅用电梯,不载人,当事人与赵双口头约定安装费为4000.00元/台,截止2023年9月28日,涉案龙达牌电梯尚未安装完毕。2023年9月24日、9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恩施州欣之堡酒店服务有限公司三菱牌电梯正在使用中,龙达牌电梯未使用。还查明,2023年2月26日,当事人与恩施市月半湾景区酒店签订《恩施州盖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安装合同》(合同编号:GP02302026),合同约定恩施市月半湾景区酒店向当事人购买施塔德牌电梯一台(电梯型号:STD-PE01),购买设备费用80000.00元,当事人负责该电梯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安装费20000.00元。2023年6月16日,当事人委托江苏淮安市峰越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涉案施塔德电梯至恩施市月半湾景区酒店,支付运输费用7500.00元。2023年6月21日,当事人派赵双到恩施市月半湾景区酒店安装电梯,电梯于7月4日上午安装完毕。该电梯开工前未向有关部门进行开工告知,安装完工后未向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报检便授意酒店可以使用。2023年8月,恩施市月半湾景区酒店的涉案电梯使用时发生异响,当事人派维修人员对该电梯进行维修。2023年10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恩施市月半湾景区酒店涉案电梯正在使用,当事人未向湖北特检院恩施分院办理报检手续,电梯未进行监督检验。本案涉案电梯的安装费共计64300.00元,当事人支付安装工人费用30000.00元,支付物流公司施塔德牌电梯运输费7500.00元。当事人未经许可安装电梯的违法所得共计26800.00元。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限15日内对涉案三台电梯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26800.00元;2.罚款100000.00元。
100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