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金剑房地产开发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段保兰 | 注册资本:53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0MA4049YM70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北建材市场6号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07
(2022)豫13民初68号
执行异议之诉
河南龙都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南阳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5-28
(2022)豫13民初68号
执行异议之诉
河南龙都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雷**,王*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5-14
(2022)豫13民初6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河南龙都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雷**,王*
裁判文书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12-08
(2022)豫13民初68号
执行异议之诉
河南龙都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雷**,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7-12-07
(2017)豫13执14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南阳市金剑房地产开发公司,南阳市京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京达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市东兴建材有限公司,雷**,王*,仝**
执行文书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7-12-07
(2017)豫13执14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南阳市京宛有色金属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市金剑房地产开发公司,雷**
执行文书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7-12-07
(2017)豫13执1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南阳市兴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南阳市京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金剑房地产开发公司,雷**
执行文书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7-07-11
(2015)南民三初字第00051号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南阳市兴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南阳市京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金剑房地产开发公司,雷**
裁判文书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17-07-11
(2015)南民三初字第00051号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南阳市金剑房地产开发公司,南阳市京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京达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市东兴建材有限公司,雷**,王*,仝**
裁判文书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17-07-11
(2015)南民三初字第00051号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南阳市京宛有色金属开发有限公司,南阳市金剑房地产开发公司,雷**
裁判文书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15-06-13
借款合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南阳市东兴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南阳市京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金剑房地产开发公司,雷**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11
2020-12-28
(2020)豫13执恢82-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南阳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1-06
2020-12-28
(2020)豫13执恢86-1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南阳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23
2020-11-14
(2020)豫13执恢87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1-06
2020-09-22
(2020)豫13执异122-130号
其他案由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1-04
2019-03-07
(2018)豫13执异93-101号
其他执行
洪重禧、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2-19
2020-01-21
(2019)豫1302执2142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南阳市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雷**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9-01-02
2018-08-31
(2017)豫13执145号
合同纠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雷**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01-02
2018-08-31
(2017)豫13执144号之一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8-10-18
2018-08-31
(2017)豫13执140号之一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8-07-20
2017-12-09
(2014)南执恢字第00015-9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原南阳银行)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原南阳银行)与南阳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龙都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东兴建材有限公司、南阳市京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金剑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终本裁定书
执行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2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