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艳 | 注册资本:3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569302177K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张港子村路口向南100米(存在多址信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1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
2024-10-21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3
2024-05-07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4
2024-04-15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5
2023-12-20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6
2023-04-13
(2023)津0116民初81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港保税区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袁**,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7
2022-11-08
(2022)津0319民初21280号
劳动争议
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
张**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8
2022-11-02
(2022)津0319民初21280号
劳动争议
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
张**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9
2022-05-30
(2022)冀0924民初635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海兴县人民法院
10
2022-04-26
(2022)津0319民初5925号
劳动争议
张**
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31
2022-11-21
(2022)津8601民初188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中心支公司、吴**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612.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8-23
2022-05-30
(2022)冀0924民初63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88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30
2022-06-22
(2022)津0319民初5925号
劳动争议
张**、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5-06
2021-04-29
(2021)津0116民初10374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与杨*、夏津金亿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4-29
2021-04-06
(2021)津0116民初18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与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2-13
2019-11-19
(2019)鲁0126财保214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商河县贾庄镇王丰告村民委员会与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09-04
2017-03-17
(2016)津0116民初297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牛**、谭**等与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2003.00元
民事案件
8
2016-03-02
2016-03-02
(2016)津02民终5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魏**、刘**等与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6-01-20
2016-01-20
(2016)津02民终257号
保险纠纷
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与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84498.28元
民事案件
10
2015-10-19
2015-10-19
(2015)南民二初字第12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魏**、刘**等与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8436.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1623202400422
2024年07月15日 04时32分,无棣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在无棣县车泊路 五营桥附近对韩治彬驾驶的津CE6555(黄色)、晋DQ934挂(黄色)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汪洪民、信召众向韩治彬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津CE6555(黄色)、晋DQ934挂(黄色)是罐式货车,韩治彬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该车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该车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经营范围是:危险货物货运(3类)(汽油、柴油)。通过对驾驶员询问得知,该车运输的是中油,从河北黄骅到滨州运输,驾驶员无法提供该车此次运输的危险货物运单。驾驶员未按照规定随车制作危险货物运单。(以下空白)。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