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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外区馨苑太平桥商场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洪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4MA19GWML35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14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外市监处罚[2024]291300052号
我执法人员于2024年2月28日接到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黑龙江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交办单(编号:2123010000202402220221711)。举报哈尔滨市道外区馨苑太平桥商场经营的食盐产品“中盐精制盐加碘”(购买日期:2022年7月30日)涉嫌存在违法行为。我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8日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中盐精制盐加碘”(购买日期:2022年7月30日)已全部销售无库存。该商场涉嫌经营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的食盐,2024年3月19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哈尔滨市道外区馨苑太平桥商场(高洪林)经营的“中盐精制盐加碘”(购买日期:2022年7月30日)及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全部食盐产品是从一个姓张的人处购进的,该商场台账显示几笔购入食盐记录记载,食盐购进时间分别是2022年6月14日、2022年/7月25日、2022年12月8日、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5日;购进价格分别是中盐加碘精制盐,净含量350克0.80元/袋、中盐未加碘精制盐,净含量350克1.50元/袋、中盐粉碎洗涤盐,净含量500克1.00元/袋、中盐未加碘竹盐,净含量250克4.90元/袋、中盐低钠盐,3.00元/袋,购进货值金额3270.00元。销售价格分别是中盐加碘精制盐,净含量350克1.00元/袋、中盐未加碘精制盐,净含量350克2.10元/袋、中盐粉碎洗涤盐,净含量500克1.00元/袋、中盐未加碘竹盐,净含量250克5.80元/袋、中盐低钠盐,3.20元/袋,已全部销售,销售货值金额:4564.00元。该商场在购进上述食盐产品时未认真查验供货者姓张的人食盐批发资质,未发现该供货者食盐批发资质存在问题,该商场在购进食盐产品时向供货者姓张的人索证索票(供货者提供经营资质、上述食盐产品同批次检验报告),但事后无法联系到该供货者。2024年3月19日经请龙盐安达盐业公司属地安达市市场管理部门核查该公司及姓张人食盐批发资质合法性。3月27日安达市市场管理部门复函,经查龙盐安达盐业公司与哈尔滨市道外区馨苑太平桥商场未有业务往来,未出具交易凭证,姓张人不是该公司业务员。该商场台账购入食盐记录记载2022年至2023年8月销售食盐产品其货值金额:4564.00元。违法所得:4564.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及法定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者授权书。 2.购销台账、协助调查函复函、产品相关手续,证明商品数量、来源及销售情况。 3.询问笔录1份(6页),证明当事人进货及销售情况。
警告#罚款0.9128万元#
9128.00元
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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