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明大加油加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延磊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900MA112C5A72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东、北环路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阜细市监处罚〔2026〕5号
经现场检查和询问调查,阜新明大加油加气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情况属实。
1、罚款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965.84元。
3、共计罚没款3965.84元。
2000.00元
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2
阜税稽罚﹝2025﹞8号
(一)你单位通过微信、星易付、现金等形式收取加油款未申报销售收入。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计取得不含税收入9,406,170.08 元加油款未申报销售收入。 (二)你单位在销售的同时进行了礼品的免费赠送,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赠送属于视同销售行为,2022年至2024年购入抽纸、豆油、饮料等物品,累计组成计税价格331,108.61元,未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三)你单位自成立起,无租使用阜新市明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细河区民族路2号的1623平方米的场地,应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该房产和土地均未有原值,由辽宁金衡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房屋评估价格为27.58万元;土地评估价格为2,436,100 元。 (四)你单位2022年有1,954,437.00 元的购销合同未申报印花税;2023年有1,098,887.00 元的购销合同未申报印花税。
罚款668618.1元
668618.10元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9-05
3
阜细市监处罚﹝2025﹞23号
经现场检查和询问调查,阜新明大加油加气有限公司对辽JA5692车辆进行充装作业前未实施检查,现场只有一名作业人员同时负责充装与检查。阜新明大加油加气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及作业人员同时兼任检查人员的行为,情况属实。
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 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