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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仁泰堂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小慧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7MA490K8H7D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黄梅县黄梅镇茨林社区七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5〕240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和第三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规定,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没收当事人10盒超过有效期的诺氟沙星胶囊,并处以1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10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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