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鹏哥理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02MA2CQ5W43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马鞍池西路63号-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市监处罚〔2024〕943号
2024年3月28日,当事人花费185元从他人处购买核桃、枸杞、红枣、黑芝麻、黑豆和黑米等农产品,现场打磨成粉末后带回其经营场所用小纸袋分装销售。截至案发之日,共销售上述谷物粉末26袋,销售价格26元/袋,销售金额合计676元,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2180.75元。另查明,当事人为一家理发店,未取得食品经营登记证。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登记证,已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取得食品登记证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罚款200元,上缴财政。
2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5
2
温鹿卫公罚〔2023〕51号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____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对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鹏哥理发店予以如下处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750元人民币;3.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