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萨尔图区楚朝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龙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02MA1F5RP61D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晚报大街9号市艺校会堂(南1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5〕712号
办案人员现场查验“雪媚娘大福”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检测报告、购进票据,并从电脑调取了涉案食品的销售记录。
在饮品区货架上见“蒙牛嚼酸奶”(燕麦+草莓)、“蒙牛嚼酸奶”(哈密瓜青提+燕麦)的标签标注贮存条件:2度-10度冷藏,但上述两款产品存放在经营场所的常温处,办案人员现场对当事人未按规定贮存食品的行为,依法下达当场行政处罚书(庆市监当罚〔SP2025〕1103号),给予警告。至办案人员检查结束前,当事人已将上述两款食品存放在冷藏柜内,及时完成整改。
2025年11月5日,大庆市萨尔图区楚朝超市经营者马龙尊的被授权人孙丽苹接受调查询问,被授权人陈述:由于学校每周六下午放假,周一开学,工作人员周一(2025年11月3日)上午忙碌工作较多,仅清理了13盒于2025年11月2日过期的“雪媚娘大福”。因其供货商上午配送货物,导致经营区剩下8盒未及时清理。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8盒“雪媚娘大福”食品,购进价格5元/盒,销售价格6.5元/盒,故涉案食品货值金额8盒*6.5元/盒=52元,查询该店内的电子销售流水,未发现过期后的销售记录,故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经营场所设立在大庆市思凯乐高级中学校园内,受众群体均为在校师生,属于校园周边食品,故不适用于《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和《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但当事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认错误,积极改进,且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尚未销售,未造成危害后果。其行为符合《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停止生产、经营,实施食品召回,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之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陈述情况、违法行为的情节和调查全过程的情况,办案机构建议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
5000.00元
-
2025-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