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百畅丰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河彤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28MA9FN45PXP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兴唐街道工业路19号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31
(2025)苏0583民初168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山爱奇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唐河县百畅丰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市人民法院
2
2025-04-01
(2025)粤1973民初90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合捷电子有限公司
唐河县百畅丰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刘**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3
2024-12-23
(2024)豫1328民初8833号
劳务合同纠纷
郑**
唐河县百畅丰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唐河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24
(2025)苏0583民初168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山爱奇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孟**,唐河县百畅丰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刘**,白*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山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唐市监处罚﹝2026﹞93号
经查,当事单位在法定的企业年报期限内,未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企业登记住所的实地查验,EMS邮政专递提供的经营地址核查退信及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均证明该当事企业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建议吊销当事单位营业执照。
-元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2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南阳市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12-0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南阳市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