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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浩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彦梅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066872880E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宁里11-4-4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三稽罚﹝2025﹞110号
你单位委托个人开展业务并付款,此个人为你单位提供了天津智尼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份(发票代码为012001900104,发票号码为30223045-30223049,发票金额合计400000元,发票税额合计0元,价税合计400000元,开票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货物名称为“*运输服务*代理运杂费”),你单位实际未与天津智尼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也未向其付款,但你单位接受上述发票并于2020年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成本400000元。经相关税务机关证实,上述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你单位上述行为属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取得发票而受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裁量基准的规定,对你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取得发票而受让的行为处以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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