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亮方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300674518797L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以北世纪路以东华侨城北区1号商业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7
著作权权属纠纷
上海彦骏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龙口市觐九食品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2
2024-04-23
(2024)鲁0391民初1339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陈*
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4-02-28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4
2024-02-20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5
2023-10-09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2-09-09
(2022)鲁0306民初2135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
北京东海环宇家庭用品工贸有限公司,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7
2022-09-06
(2022)鲁0306民初2134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
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义乌市通元文具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8
2022-09-06
(2022)鲁0306民初2132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
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淞泰塑料厂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9
2022-08-26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
江苏天恩食品有限公司,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江苏香道食品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10
2022-08-26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
台州市黄岩淞泰塑料厂,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06
2024-10-09
(2024)鲁0391民初1339号
健康权纠纷
陈*与淄博某某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2441.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4-24
2024-03-22
(2024)鲁0391执89号之一
合伙协议纠纷
淄博中某新玛特有限公司、徐州华某丽娃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5-24
2023-05-05
(2023)鲁0391财保622号
财产保全
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0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4
2023-05-23
2023-05-05
(2023)鲁0391执保1259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1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5
2022-10-27
2022-09-26
(2022)鲁0306民初2132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台州市黄岩淞泰塑料厂等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10-27
2022-09-20
(2022)鲁0306民初2134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义乌市通元文具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9-30
2022-09-20
(2022)鲁0306民初2133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博大面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9-06
2022-08-26
(2022)鲁0306民初2131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江苏天恩食品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7-31
2011-03-16
(2011)新民初字第210号
劳动争议
李*、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6-29
2022-04-21
(2022)鲁0391民初96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山东安平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淄高新市监处罚﹝2026﹞71号
2026年4月2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杨美娟进行询问,当事人表示,其购进“甘草金桔”及“河马酸黄瓜罐头”时,未做到及时查看营养成分表;购进“巧克力双层薄脆饼干”时,未及时查看外包装标签标注内容;购进“黑森林巧克力威化”时,未及时查看产品执行标准。经进一步调查,上述涉案产品为当事人自行采购,采购时索要了供货商合法资质进货票据及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当事人共计共计购进“甘草金桔”10盒;“河马酸黄瓜罐头”36瓶;巧兮兮巧克力双层薄脆饼干(红茶红巧味)28盒;卜珂黑森林巧克力威化15盒。购进价格分别为7.5元/盒、7.92元/瓶、14.3元/盒、6.13元/盒。销售数量分别为10盒、11瓶、9盒、14盒;售价分别为9.9元/盒、9.9元/瓶、16.8元/盒、7.9元/盒。货值金额共计1044.3元、违法所得共计93.06元。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销售的“甘草金桔”,“河马酸黄瓜罐头”营养成分表能量标注每100g为99kj,按照其营养成分表标示各营养成分含量,经核算,该产品实际能量应为每100g为95kj,标注内容不真实、准确。现场发现名称为“巧克力双层薄脆饼干”(红茶红巧味)的产品,其配料表标注纯脂黑巧克力添加量≥15%,涉案产品外包装正面明显位置标注“黑巧克力部分”55%“总可可固形物含量”,上述内容分三行上下排列表述,字体字号存在明显差异,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黑巧克力含量为55%,属于标签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现场发现名称为“黑森林巧克力威化”的产品,产品标示执行标准为GB/T20980,经核实,该标准明确威化饼干是以谷类粉等为主要原料,涉案产品配料表标注:精炼植物油、白砂糖、乳清粉、可可粉,未以谷物粉类为主要原料,涉嫌违反所明示的执行标准,标注内容涉嫌不真实、准确。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1.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2.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河马酸黄瓜罐头”25瓶;巧兮兮巧克力双层薄脆饼干(红茶红巧味)19盒;卜珂黑森林巧克力威化1盒。 3.没收违法所得93.06元。
5000.00元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