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涪陵区五粮酒散装白酒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2MAC8K76L4Y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董家湾崇义移民小区一号院A栋1-8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字(2023)330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该抽检批次高粱酒生产商为涪陵区杨记白酒酿造厂,该厂取得了《营业执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等经营资质,该厂经营者为当事人经营者杨雪。2023年5月12日开业后,当事人要求涪陵区杨记白酒酿造厂配送了20L抽检批次高粱酒(生产日期:2022年8月6日)到店销售,因经营者均为杨雪,无进价成本。当事人购进的上述批次高粱酒售价40元/L,其中2L由我局监督抽检购买,其余部分销售给消费者,部分当事人自行饮用。当事人系个体工商户,采取微信或者现金收款,未做账。 因此以当事人提供的送货单认定当事人经营的抽检批次“高粱酒”数量为20L,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抽样单编号:SBJ23500000650232177ZX)记录的当事人经营的抽检批次“高粱酒”单价40元/L的售价,计算认定货值金额为800元(20L×40元/L=800元),但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责令消除影响
5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