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汤原县久生堂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雪梅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828MA1ATY0T6U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镇阳光河畔39号楼000109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8
2020-12-02
(2020)黑0828民初1201号
产品责任纠纷
刘*与汤原县久生堂药店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汤市监处罚〔2024〕10012号
当事人成立于2023年6月2日。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饮片、生物制品、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消毒产品、计生用品;预包装食品、日用品、保健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4年1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汤原县久生堂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其营业人员李雪梅存在未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了《汤原县市场监督管理责令改正通知书》(汤市监责改〔2024〕第YX 32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的身份情况。 2.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3.当事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4.2024年11月11日当事人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共二页,证明现场检查情况及当事人其营业人员李雪梅存在未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的事实。 5.2024年11
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决定作出如下处罚:警告。
-元
汤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