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县小陈烤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9MA1A87Q57C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克山县克山镇西大街二段路北(商业城综合楼1-2层42-44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山市监处罚〔2026〕48号
2026年4月12日克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监督检查,在后厨食品原料柜内发现玲华食用小苏打(生产日期:2024年10月21日,保质期12个月)1袋,已经超过保质期;日晒海带丝(生产日期:2024年1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1袋,已经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克山市监强制〔2026〕42号)对涉案物品进行扣押。
执法人员2026年4月13日报请局长,经局长审批后对其立案调查。
2026年4月13日对该店下达询问通知书(克山市监询通〔2026〕56号)要求其携带被扣押商品供货商相关材料、经营者身份证等材料到我局接受询问,2026年4月13日,该店经营者范金宝受负责人李丽委托到我局215办公室接受询问。
该店经营者范金宝对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一事并无异议,同时提供过期海带和过期小苏打的供货商资质和进货票据。
当事人能够提供玲华食用小苏打(生产日期:2024年10月21日,保质期12个月)1袋,已经超过保质期;日晒海带丝(生产日期:2024年1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1袋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等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但是由于此两种物品未直接售卖,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克山县小陈烤鹅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
1.没收过期玲华食用小苏打(生产日期:2024年10月21日,保质期12个月)1袋,已经超过保质期;日晒海带丝(生产日期:2024年1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1袋;2.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
2026-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