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青兵 | 注册资本:1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MA2ALHAP9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远景村老虎山北侧(温岭市东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1-10
(2022)浙1081民初98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郑**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丁**
温岭市人民法院
2
2022-10-20
(2022)浙1081民初98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郑**
丁**,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3
2021-01-06
(2020)浙1081民初106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
李**,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新河营业部
温岭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08
2021-01-06
(2020)浙1081民初106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与李**、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459.6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5﹞0579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07日10时26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807大松线K31+450路段检查时发现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
5985.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08
2
台运政罚﹝2024﹞0558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17日14时30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其他检查时发现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1天。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停业整顿时间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次日起开始计算
责令停业整顿1天。
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20
3
台路政罚﹝2024﹞05473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09日10时05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24温常线K12+300路段检查时发现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陆佰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陆佰肆拾元整。
464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09
4
台运政罚﹝2024﹞0566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1月22日14时30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其它检查时发现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3天。
责令停业整顿3天。
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4-02-04
5
台路政罚﹝2023﹞05742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16日14时47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林石线K20+580路段检查时发现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
590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7
6
台运政罚﹝2023﹞05125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3月14日16时30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岭市东鑫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