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岭西哈舅精酿微醺酒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佳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4MADWQF1W0M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岭西领秀世家东门252(C2)幢1单元1层010103,010104(B区-61,62)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5〕268号
公主岭市岭西哈舅精酿微醺酒馆在该店美团平台主页上发布虚假的划线价。2025年4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经询问当事人得知,该店共在美团平台上销售套餐(6瓶啤酒+瓜子一份+薯条一份)划线价125元、现价58.8元一单。货值金额为58.8元。
2025年4月18日,接到吉林省接诉即办工单,投诉内容为:该酒吧团购,划线价格为125元,团购优惠价58.8元,商家无法提供被比较价格交易凭证,属于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消费。2025年 4月22日我所两名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单来到公主岭市岭西哈舅精酿微醺酒馆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如下:1、该店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184MADWQF1W0M,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JY22201910019332,该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中;2、该店销售的商品已按规定明码标价。3、该店未能提供美团平台团购58.8元,划线价125元的线下125元的相关支付凭证。经查该套餐线下菜单上标价为88元。经询问得知该套餐是2025年4月11日变更新上架,变更之前套餐为(国产小星啤酒12瓶+瓜子+薯条+果盘,划线价是255元,折扣价为118元。)该店提供了线下菜单未发现变更之前套餐有虚标划线价行为。该店除美团平台外未上架其他平台团购。经询问当事人得知,该店共在美团平台上销售该团购划线价125元、现价58.8元共1单。货值金额为58.8元。违法所得58.8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序号321 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8.8元。
2、处以违法所得0.1倍罚款5.88元。
5.88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