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德元升中医门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尹凌云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00MACJ7YJX8H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七星街道西西二条路道东89号门市(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市监处罚〔2025〕3号
2024年9月5日,我大队接到西安区市场局移送案件,内容为:2024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牡丹江市德元升中医诊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中药房标示青黛的中药饮片斗内装有一盒青黛,规格1KG,产品批号:170821,生产日期:2017年08月23日,产地:福建省仙游县书峰生态种植园区,保质期:4年,已过期。
经查实:2024年9月4日当事人中药房内存放已过保存期限中药饮片青黛(规格1KG,剩余数量0.747Kg;有效期至2017.08.23)已过期,货值金额为128.49元,上述批次药品由于购进时间较长,(已超过七年),药品购进资质票据及记录已超过《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保存期限,故无法提供。当事人经营场所中药斗内存放已过保存期限中药饮片青黛的行为,不能提供使用记录,存在安全风险,因此认定其使用过期中药饮片违法事实成立。
1、没收过期中药饮片青黛;2、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
2024-10-18
2
牡市监处罚(2024)4098号
当事人中药房内存放已过保存期限中药饮片青黛(规格1KG,剩余数量0.747Kg;有效期至2017.08. 23)已过期,货值金额为128.49元。
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下列行政处罚: 1、没收过期中药饮片青黛;2、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牡丹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