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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封丘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韦佑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27MA45LDWF5A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封丘县冯村乡郑村4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睢宁交路执﹝2025﹞40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睢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14
2
J371721202400333
2024年08月22日 04时30分,曹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国道240线对张宝龙驾驶的豫NJ3281(黄色)豫G8271超(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刘震、林海龙向驾驶员张宝龙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检查发现:张宝龙驾驶的豫NJ3281(黄色)豫G8271超(黄色)是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现运输一车木条从新疆运往曹县韩集镇,本次运输运费共计16000元整。经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共同鉴定该车挂车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河南豫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封丘分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影音资料等证据保存。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曹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2
3
豫新封交简罚字〔2024〕0800018
豫G8351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豫G8351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封丘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1
4
J371681202400368
2024年05月15日 10时58分,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邹平市308国道东店村附近,对王刘贤驾驶的豫GD9991(黄色)豫GN775超(白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潇凯****、李凯****向王刘贤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检查中发现:豫GD9991(黄色)豫GN775超(白色)为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从济南东董家告诉出口到淄博桓台运输机械设备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对驾驶员和车辆相关证件进行了取证,驾驶员王刘贤不能提供该车挂车豫GN775超(白色)的《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证据:交通运输执法现场笔录、交通运输执法询问笔录、《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陈述申辩书等。经调查认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以下内容空白)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