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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赵立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581MA0GUT4A1C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南内环街龙庭大院小区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市监处﹝2023﹞94号
依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0]537号文件精神:“峰谷分时电表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应按照《山西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对应电压等级电度电价标准,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该公司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未按照《山西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对应电压等级电度电价标准收取电费,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单价高于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平均单价,共计多收6975.93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1、高平市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其经营资质。2、高平市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拍摄的照片,证明现场检查情况。3、询问笔录,高平市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收取电费的说明,及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的实际情况。4、唐庄供电所提供的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历月电费明细证明其每月实际收取的电费。5、高平市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提供的抄表电费单证明向商户收取的电费情况。6、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0]537号文件精神,证明其涉嫌未执行政府定价。
罚款0.08万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800.00元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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