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益品客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海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02MA0R8CJW03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源时代广场1号楼101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东市监处罚〔2024〕532号
通过对东胜区益品客超市现场检查、对当事人询问和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货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违法食品的供货者许可证明、东胜区益品客超市进货凭证、知:
1.东胜区益品客超市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
2.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内蒙古春芝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的。
1.古福黑木耳,生产日期:2023年4月12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50克,执法人员现场扣押6袋,销售价格9.5元/袋,货值金额57元。
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共计:57元
通过执法人员询问调查和当事人提供的该食品进货凭证显示: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5日购进该古福黑木耳6袋,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了6袋 ,因此该食品超过保质期后没有销售,故无违法所得。通过对当事人所实施的违法事实和证据材料的分析,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属于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具体名称、数量、销售价格详见文书编号为(鄂东)市监延强单〔2024〕262号的《财物清单》);
2.罚款:伍仟元(5000元)。
5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4
2
(鄂东)市监处罚[2023]0197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罚款伍仟元
2.没收违法经营的物品
5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