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旺光电云南(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舒易友 | 注册资本:666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623MAD03U5Y9Q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兴街镇老街村委会兴街工业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文税一稽罚〔2025〕30号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你单位在没有发生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8份,发票不含税金额58,107,079.66元,税额7,553,920.34元,价税合计65,661,000.00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三次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第1号)第四类“发票及票证管理类”第27项违法行为(代码412)第4档适用条件“虚开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0万元至50万元罚款”之规定,对你单位虚开发票的行为处罚款350,000.00元。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你单位在没有发生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1份,发票不含税金额24,201,327.43元,税额3,146,172.57元,价税合计27,347,500.00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三次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
8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