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酿业集团醋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闫波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9409265174XT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志路1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27
(2023)吉0202民初60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酿业集团醋业有限公司
秦皇岛欧非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2
2021-09-28
(2021)吉0211民初35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酿业集团醋业有限公司
大商吉林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4
2021-02-03
(2021)鲁0306民初4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市周村凤泉饮料泵有限公司、吉林酿业集团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1-30
2021-09-29
(2021)吉0211民初35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酿业集团醋业有限公司、大商吉林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445.91元
民事案件
3
2021-08-30
2021-08-17
(2021)吉0211财保43号
财产保全
吉林酿业集团醋业有限公司与大商吉林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39318.54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4
2021-03-01
2021-02-03
(2021)鲁0306民初4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市周村凤泉饮料泵有限公司与吉林酿业集团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4-16
2020-04-10
(2020)吉7102行初53号
原告吉林酿业集团醋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保行政撤销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6
2019-08-20
2019-05-20
(2019)吉0202民特39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吉林金冶建设有限公司与吉林酿业集团醋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食处罚〔2024〕0203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20日生产涉案批次不合格小米风味饼2件,每件30袋,以3元/袋的价格全部销售给吉林市船营区中凯万家福生鲜超市,至调查时已全部售出,无库存。货值金额180元,违法所得180元。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对涉案产品进行了召回,召回数量0袋。经排查,当事人发现是由于生产过程中操作出现失误导致。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构成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因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我局于2024年4月12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当事人于2024年3月20日生产涉案批次不合格小米风味饼2件,每件30袋,以3元/袋的价格全部销售给吉林市船营区中凯万家福生鲜超市,至调查时已全部售出,无库存。货值金额180元,违法所得180元。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对涉案产品进行了召回,召回数量0袋。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涉嫌构成了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三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办案机构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拟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2、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