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泰菊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明昌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84MA49KXJP7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北祥寺路由西至东二三档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6〕158号
当事人从个人处购进“比克恩丙诺片”、“海曲泊帕乙醇胺片”药品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的规定。构成了从未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
我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853.00元;
2、罚款12000.00元。
合计13853.00元
12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