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康舒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凡彩华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311346509015P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翰林路翰林家园12号楼B区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宿豫市监处罚﹝2025﹞X00075号
经查,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2日,且未向发证机关提出重新审查发证申请。当事人自《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至2025年10月29日我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时止,仍购进并对外销售药品。 当事人于2025年10月27日从宿迁神州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琼苑店购进上述药品:(1)脑心通胶囊2盒;(2)感冒清热颗粒3包;(3)盐酸氟桂利嗪胶囊5瓶;(4)塞来昔布胶囊5盒;(5)双氯芬酸钠缓释片10盒;(6)盐酸乙哌立松片2盒;(7)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I)5盒;(8)银丹心脑通软胶囊3盒;(9)三九胃泰颗粒3盒;(10)布洛芬混悬液2盒;(11)感冒灵颗粒5盒;(12)桂林西瓜霜2盒;(13)藿香正气胶囊10盒;(14)晕可平颗粒2盒;(15)双氯芬酸钠肠溶片1盒(50板)。至2025年10月29日我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时止,当事人已销售上述盐酸氟桂利嗪胶囊1瓶、双氯芬酸钠缓释片5盒、感冒灵颗粒4盒、藿香正气胶囊3盒,还有库存上述药品:(1)脑心通胶囊2盒;(2)感冒清热颗粒3包;(3)盐酸氟桂利嗪胶囊4瓶;(4)塞来昔布胶囊5盒;(5)双氯芬酸钠缓释片5盒;(6)盐酸乙哌立松片2盒;(7)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I)5盒;(8)银丹心脑通软胶囊3盒;(9)三九胃泰颗粒3盒;(10)布洛芬混悬液2盒;(11)感冒灵颗粒1盒;(12)桂林西瓜霜2盒;(13)藿香正气胶囊7盒;(14)晕可平颗粒2盒;(15)双氯芬酸钠肠溶片1盒(50板)。 上述药品购进价格:(1)脑心通胶囊购进价格25.4668元/盒;(2)感冒清热颗粒购进价格11.235元/包;(3)盐酸氟桂利嗪胶囊购进价格5.46元/瓶;(4)塞来昔布胶囊购进价格6.892元/盒;(5)双氯芬酸钠缓释片购进价格3.885元/盒;(6)盐酸乙哌立松片购进价格24.023元/盒;(7)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I)购进价格5.8286元/盒;(8)银丹心脑通软胶囊购进价格34.35元/盒;(9)三九胃泰颗粒购进价格20.8元/盒;(10)布洛芬混悬液购进价格6.0375元/盒;(11)感冒灵颗粒购进价格13.42元/盒;(12)桂林西瓜霜购进价格11.1355元/盒;(13)藿香正气胶囊购进价格1.302元/盒;(14)晕可平颗粒购进价格22.473元/盒;(15)双氯芬酸钠肠溶片购进价格27.72元/盒。 上述药品销售价格:(1)脑心通胶囊销售价格27元/盒;(2)感冒清热颗粒销售价格14元/包;(3)盐酸氟桂利嗪胶囊销售价格6.5元/瓶;(4)塞来昔布胶囊销售价格7元/盒;(5)双氯芬酸钠缓释片销售价格4.5元/盒;(6)盐酸乙哌立松片销售价格26元/盒;(7)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I)销售价格7元/盒;(8)银丹心脑通软胶囊销售价格38元/盒;(9)三九胃泰颗粒销售价格21元/盒;(10)布洛芬混悬液销售价格7元/盒;(11)感冒灵颗粒销售价格15元/盒;(12)桂林西瓜霜销售价格13元/盒;(13)藿香正气胶囊销售价格3元/盒;(14)晕可平颗粒销售价格24元/盒;(15)双氯芬酸钠肠溶片销售价格35元/盒。 上述药品货值金额计700.5元,当事人销售上述药品,违法所得计98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处罚金额为:25000元、没收金额为:98元
25000.00元
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