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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8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光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81MA3UGNM77E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山东工发电子商务园西区1号197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案号:370112202600062
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给予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罚款玖佰元整(900元)的行政处罚
900.00元
济南市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6-01-27
2
370114202500361
《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一超四罚预警,显示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02月24日至2026年02月24日,企业车辆数12辆,违法车辆数05辆,运输企业违法车辆占比41.67%。执法人员通知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前来调查处理。2025年11月28日08时50分,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杜麦霞到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处理违章,执法人员刘爱国、王媛媛对杜麦霞进行询问调查,杜麦霞承认公司所属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经调查认定,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交通执法现场笔录、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证实。2025年11月28日,执法人员告知了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具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杜麦霞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有陈述申辩书为证。
停业整顿3日
0.00元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11-28
3
370114202500246
2025年09月15日09时41分,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联合执法中章丘区交通警察大队扣留在济南市章丘区文祖皓跃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鲁AC5626(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鲁A9S09挂(黄色)重型自卸半挂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霍鹏、于兴奎向张义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AC5626(黄色)鲁A9S09挂(黄色)从莱芜载石子运送到济南,运输费用未结算,张义提供出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及车辆道路运输证件。经勘验发现,鲁A9S09挂(黄色)重型自卸半挂车现状与道路运输证办理登记时货厢栏板内高度明显不符(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时,采信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货厢栏板内部尺寸),该车为了多装货物,在货厢栏板上方加装橡胶皮,用钢丝固定在车辆栏板立柱上。经测量,该车实际货厢内高度为1010mm,机动车登记证书标注的货厢栏板内高度为600mm,车辆货厢栏板加高了410mm,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技术参数。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经调查,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本次运费尚未结算,无违法所得,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违法程度“较轻”。以上事实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通运输执法现场笔录、历史违法查询截图、交通执法现场录像、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2025年09月15日,执法人员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370114202500246),依法告知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张义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09-15
4
370114202500110
《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提示,名下所属车辆鲁AE3820(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从2021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4日违法超限运输3次(超限运输记录累计计算周期从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算起,可跨自然年度。鲁AE3820(黄色)货车初次领证日期为2021.5.25),因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2021-11-03,被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以3701052200726590处罚决定书处罚,2021-09-16,被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城区大队以3701122200873870处罚决定书处罚,2022-02-28,被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章丘区大队以3701142200010940处罚决定书处罚。执法人员通知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前来调查处理。2025年05月30日09时59分,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杜麦霞到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处理违章,执法人员窦学红、王玲对杜麦霞进行询问调查,杜麦霞承认鲁AE3820(黄色)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的违法行为,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无违法所得,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交通执法现场笔录、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查询数据、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营运证复印件等证据证实。2025年05月30日09时59分,执法人员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370114202500110),依法告知杜麦霞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杜麦霞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
吊销鲁AE3820(黄色)车辆《道路运输证》证号(370181366801)
0.00元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05-30
5
370114202500075
《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提示,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名下所属车辆鲁AL3649(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从2024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17日违法超限运输3次(超限运输记录累计计算周期从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算起,可跨自然年度。鲁AL3649(黄色)货车初次领证日期为2023.4.18),因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2024-12-24,被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以淄公交(周)行罚决字[2024]3703062210460852号处罚决定书处罚;2024-12-05,被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以3703032211044806处罚决定书处罚;2024-05-30,被邹平市交通运输局以371681202400380处罚决定书处罚。执法人员通知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前来调查处理。2025年04月24日,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杜麦霞到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处理违章,执法人员窦学红、王玲对杜麦霞进行询问调查,杜麦霞承认鲁AL3649(黄色)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的违法行为,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无违法所得,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交通执法现场笔录、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查询数据、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证实。2025年04月24日,执法人员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370114202500075),依法告知杜麦霞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杜麦霞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
吊销车辆鲁AL3649道路运输证(证号370114360740)
0.00元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04-24
6
371681202400380
2024年05月30日 08时50分,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石金辉、张峰在查看公路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信息过程中发现,设在X034(下行)K31+500好生街道曹家村站点处的公路治超不停车电子系统检测到2024-04-13 09:20,鲁AL3649(黄色)车辆经过该检测点,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系统检测,该车为六轴货车,车货总质量63.550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规定:超限电子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允许的±5%误差。现按-5%认定,确定该车最后车货总重为60.37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该车货总质量超限11.37吨。经“山东省道路运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查询,鲁AL3649(黄色)车辆所属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证据:该车辆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身份证明、公路超限行为电子数据及所属公司、车辆信息等证据附后。 (以下内容空白)
罚款伍仟伍佰元整
5500.00元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30
7
370114202400042
2024-02-0414:43,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马杰到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处理违章,执法人员刘爱国、徐仁杰向马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查询,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鲁AC5626(黄色)(370181353263)货车1年内有3次超限运输记录,分别是:1、2022-05-08超限运输,被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章丘区大队以3701142200021180处罚决定书处罚;2、2022/12/26超限运输,被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章丘区大队以3701142200072803处罚决定书处罚;3、2022-08-30超限运输,被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莱芜区大队以NO.A106208125571处罚决定书处罚。马杰承认以上查询结果。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询问笔录、交通执法现场笔录、复印件、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查询数据等证据证实,经调查认定济南新圣利物流有限公司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2024年02月04日,执法人员告知了马杰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马杰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有陈述申辩书为证。
吊销道路运输证
0.00元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4-02-04
8
371681202300620
2023年07月05日 10时02分,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石金辉,张峰在查看治超非现场监控信息时发现,设在X034(上行)K31+500好生街道曹家村站点处的治超非现场执法公路电子系统检测到2022-10-11 11:58,鲁AH9122(黄色)车辆经过该检测点,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系统检测,该车为6轴及以上货车,车货总质量54.930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规定:超限电子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允许的±5%误差。现按-5%认定,确定该车最后车货总重为52.18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及以上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该车货总质量超限3.18吨;该车辆公路超限行为电子数据及所属公司、车辆信息(附后)。 (以下内容空白)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