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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乐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挺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MAAC0G9QXU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北城天街40号2幢33-8(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消行罚决字﹝2023﹞第0259号
2023年8月19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北城天街40号2幢33-8重庆乐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悠舍S.高空全景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库房与其他区域未设置防火门,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0050号),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08月25日前改正,重庆乐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8月19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北城天街40号2幢33-8重庆乐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悠舍S.高空全景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库房与其他区域未设置防火门,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0050号),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08月25日前改正,重庆乐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030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0050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重庆乐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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