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孝林木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孝林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82MA35NHL02W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大树村樟坑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15
2020-08-19
(2020)赣01民初491号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杨**与赣州市南康区孝林木业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市市监稽南康二处罚〔2024〕99号
当事人生产销售经抽样检验,上层床安全栏板(床褥最大厚度标记线、安全栏板同一方向上相邻阻挡构件的净空间隙)、梯子(踏脚板的尺寸)、用户指南、标志项目不符合GB 24430.1-2009《家用双层床 安全第1部分:要求》标准,*含量(限色漆)(可溶性铅、可溶性铬)不符合GB 18584-2001《室内装饰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双层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不合格双层床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生产销售经抽样检验,上层床安全栏板(床褥最大厚度标记线、安全栏板同一方向上相邻阻挡构件的净空间隙)、梯子(踏脚板的尺寸)、用户指南、标志项目不符合GB 24430.1-2009《家用双层床 安全第1部分:要求》标准,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可溶性铅、可溶性铬)不符合GB 18584-2001《室内装饰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双层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不合格双层床的违法行为。
40300.00元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