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润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小勇 | 注册资本:2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281575365406T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兴化市钓鱼镇芙蓉社区双北路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4-16
(2019)鲁72民初253号
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
江苏永润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鑫铭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海事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1-20
2019-06-19
(2019)鲁72民初253号
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
江苏永润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鑫铭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48455.00元
民事案件
2
2015-07-20
2015-07-20
(2015)芝商催字第8号
申请公示催告
江苏永润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朱小勇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1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5-07-20
2015-07-20
(2015)芝商催字第7号
申请公示催告
江苏永润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与申请公示催告特殊程序民事判决书
1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3﹞170500000411
2023年3月23日1113时,连云港海事局赣榆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连云港赣榆港区6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疏浚项目对“永润06”(1017GT,706KW)检查时发现,该轮于2023年3月21日起至检查时止,每日均航行,且开展施工作业,经查询船舶报告系统,调查船长和公司,该轮2个航次未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该轮2个航次未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且船方未能提供船舶进出港报告的已完成证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该轮所有人江苏永润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连云港海事局
2023-05-04
2
海事罚字﹝2023﹞170500000511
2023年3月23日10时许,连云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在赣榆港区6号液体泊位前沿水域对“永润06”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自2022年12月初进入赣榆港区航行作业以来,所有航次均未按要求进行能耗报告(月度报告,航次报告均未报告),经查,该轮自2022年12月初进入赣榆港区从事4-6号液体泊位散货泊位航道疏浚工作,由于该轮船舶所有人江苏永润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为船舶不进出港口就不需要进行能耗报告,因此该轮在本港航行作业期间,共计3次月度报告未申报,该行为构成船舶在出港前未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按照规定报告海事管理机构的违法行为,该轮船舶所有人江苏永润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连云港海事局
2023-05-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