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姚晓艳批零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忠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6MA6P5RHK3Q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南后街医药公司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大处罚〔2025〕11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1月04日经大姚县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326MA6P5RHK3Q,名称:大姚晓艳批零部,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2019年11月4日,经营者:马忠文,经营场所:大姚县金碧镇南后街医药公司一楼商铺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又于 2022年11月3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大姚晓艳批零部,许可证编号:JY153232600410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326MA6P5RHK3Q,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马忠文,住所:大姚县金碧镇南后街医药公司一楼商铺,主体业态: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有效期至?2027年11月02日。在经营过程中,当事人于2025年2月份向一名上门推销的男性外省人:(1)以1.40元/粒的价格购进“南孚聚能环4”5号电池300粒,付货款420.00元,以1.60元/粒的价格销售了35粒,获得销货款56.00元,剩余265粒未售出;(2)以1.40元/粒的价格购进“南孚聚能环4”7号电池240粒,付货款336.00元,以1.60元/粒的价格销售了115粒,获得销货款184.00元,剩余125粒未售出。上述两个型号电池共计货值864.00元,违法所得240.00元。在该商品的采购过程中,当事人违反法定义务,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没收侵权商品“南孚聚能环4”5号电池265粒和“南孚聚能环4”7号电池125粒; 二、没收违法所得240.00元; 三、从轻处罚,罚款4000.00元。
4000.00元
金碧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5-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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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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