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友农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47104583823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宁景苑商务中心15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税一稽罚﹝2025﹞54号
(一)违法事实 经检查,查明你事务所存在下述违法事实: 1.你事务所未如实在账簿中列支人员工资、无票入账列支成本、费用,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计入成本税前扣除,2022年应调减营业成本、费用合计2,734,514.11元,调减后经营所得1,039,089.92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39,089.92元。 2023年应调减营业所得成本、费用合计1,792,437.72元,调减后经营所得2,947,924.61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586,818.27元,弥补后应纳税所得额361,113.34元,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后,你事务所合伙人合计应补缴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10,319.19元。 2024年应调减营业所得成本、费用合计1,910,967.72元,调整后经营所得2,685,6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2,685,600.00元,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后,你事务所合伙人合计应补缴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481,472.67元。 2022-2024年你事务所合伙人合计应补缴个人所得税491,791.86元。 2.你事务所2022年至2024年度累计支付咨询费1,007,884.22元,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247,746.15元。 (二)违法证据
对你事务所合伙人处少缴个人所得税491,791。86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45,895。93元。 对你事务所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247,746。15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23,873。08元。
369769.01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