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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汇源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施春友注册资本:2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MA2AT6XW6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前二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17
2023-03-13
(2023)浙0324执1006号
民事
潘**、永嘉县汇源运输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6〕5074
-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9235.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29
2
温路政罚〔2026〕508
2026年1月27日,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和忠、胡文特通过联网联控平台发现浙CK6308重型自卸货车存在满载货物运输,2026年1月27日11时16分,执法人员在X134线5K+300M路段开展现场布控检查,发现陈文芳驾驶的浙CK6308重型自卸货车装运石头从桥头运往桥下,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永嘉县桥下镇恒温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59.75吨。
罚款人民币玖仟肆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9415.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04
3
温路政罚〔2025〕50436
2025年12月8日11时24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建德、陈最好在永嘉县S325省道103K+100M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CK6332重型自卸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陈文芳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陈文芳驾驶浙CK6332重型自卸货车装运石料从桥下工地运往顺吉搅拌站,车货总重为59.04吨,超限为28.04吨。
罚款人民币玖仟零陆拾元整。
906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09
4
温路政罚〔2025〕50419
2025年11月26日,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和忠、娄婷婷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发现浙CK6332重型自卸货车存在满载货物运输,2025年11月26日14时27分,执法人员在X134线4K+900M路段开展现场布控检查,发现陈文芳驾驶的浙CK6332重型自卸货车装运石头从樟岙运往鸡笼屿,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永嘉县桥下镇恒温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60.96吨。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2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7
5
温路政罚〔2023〕50J113
2023年12月22日,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崇、林中新通过视频监控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12月22日13时22分,浙CB6172在104国道K1876+500处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贰仟零壹拾陆元整。
2016.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22
6
温路政罚〔2023〕50J105
2023年12月14日,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崇、林中新通过视频监控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12月14日11时5分,浙CK7020在104国道K1876+700处因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经测量,污染面积长3.3米,宽1.2米,共计3.96平方米。浙CK7020重型自卸货车在104国道K1876+700处涉嫌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滴漏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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