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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勇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786351151D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河东区大直沽中路108号1-603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6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2
2025-02-17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3
2024-12-1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4
2024-12-09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5
2024-11-19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6
2024-10-2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7
2024-08-13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8
2023-02-15
劳动仲裁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9
2023-01-12
(2023)津0102民初557号
劳动争议
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李*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10
2022-11-11
(2022)津0103民初112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张*,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0-3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白*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
2022-07-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乐亭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6
2019-12-13
(2019)津0118民初74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贺**、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875.81元
民事案件
2
2020-08-21
2020-06-28
(2019)津0103民初132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与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8292.5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8-06
2020-07-13
(2020)津02民终5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东支公司、刘建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27
2019-09-10
(2019)津0103民初84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卞*等与曾**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2948.60元
民事案件
5
2019-11-30
2019-11-25
(2019)津02民终73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东支公司、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07-01
2019-06-19
(2019)津0102民初49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刘**等与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03.50元
民事案件
7
2018-12-31
2018-12-14
(2018)津0103民初144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与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东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881.76元
民事案件
8
2018-05-09
2018-03-22
(2018)津0116执21378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9
2016-12-18
2016-12-18
(2016)冀0223民初40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吕**、吕**等与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9601.90元
民事案件
10
2015-11-19
2015-11-19
(2015)丽民初字第55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史**与杨**、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916.5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总)罚〔2026〕11486号
客运经营者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的规定,并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津交规〔2024〕2号),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3-06
2
粤穗交运罚﹝2026﹞1(2025)12230024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津CE9377大型客车于2025年12月22日在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中山纪念堂东一门有班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行为,驾驶员为孙立刚,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2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3
津交(总)罚〔2026〕05013号
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1-29
4
津交(总)罚﹝2025﹞102683号
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等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2-02
5
津交(总)罚﹝2025﹞05334号
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道路客运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案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2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1-27
6
津交(总)罚﹝2025﹞05328号
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8-11
7
杭运政罚﹝2025﹞307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1月20日12时53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萧山东高速口检查时发现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02-26
8
粤东交罚﹝2025﹞00414号
2025年01月19日11时3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名下的津AS6153大型普通客车停靠在东莞市石排镇黄家壆村工业北路上客。经查,该车办有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有包车合同,核定线路是天津市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车籍地是天津市;该趟运输是从东莞市石排镇出发,去往云南省砚山的省际包车客运;被查时,车上载有乘客28人,均在被检查处上车,去往云南省,其中乘客周国丽车费320元。当事人使用津AS6153大型普通客车有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26
9
津交(总)罚〔2025〕05027号
天津通全程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
11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1-23
10
津交(总)罚〔2024〕05933号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1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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