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德吉优选食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3MAC8TA0X1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路219号海迪商务中心6楼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6〕213号
经查,当事人场所内使用的电脑为当事人的工作电脑,主要用于员工培训和平时对客户开展活动时使用。电脑中所发现的“普硒学习4-27.pptx”中有描述“长寿老人的特点:体内硒含量高”、“补硒=治病?”的话语,其中相关文字及图片均为当事人从网络中摘抄过来,无实际相关依据。其ppt是用作于宣传活动中,当事人作出该宣传目的在于促进销售店内的富硒产品(鸡蛋和稻米),皖南土鸡蛋的供货商是池州素仰农产品有限公司,该鸡蛋价格约为210元每箱,一箱12板,每板有三十个鸡蛋,进货价格会随市场波动,销售的价格为29.8元每板。五良作泰稻米的供货商是邛崃市金卓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该稻米进价约为1.7元每斤,价格随市场波动,销售的价格为10元三斤。上述的宣传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现已将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已整改完毕。...[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