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泽国亮光口腔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国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81MA2HGWRC0K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幸福路8-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卫传罚〔2025〕6号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 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未配备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对温岭泽国亮光口腔诊所予以如下处罚:
警告;
罚款金额:10500元;
10500.00元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5-05-27
2
温卫传罚〔2023〕15号
购进[____](消毒产品名称)未[____](1、建立;2、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nullnullnullnullnullnull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使用的国产消毒产品____(消毒产品名称)与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标注的生产企业名称、产品类别不一致;使用的进口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注的在华责任单位名称、产品类别不一致;[____](消毒产品名称)的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____](消毒产品名称)的命名不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有关规定;[____](消毒产品名称)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____](消毒产品名称)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对温岭泽国亮光口腔诊所予以如下处罚:
罚款金额:1500元;
1500.00元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3-10-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