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瑞吉欧家具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文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10107MA7KDTFK7H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澳门路168号55幢三层C028-C029展位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5
(2025)沪0107民初175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吴*
上海市普陀区瑞吉欧家具店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
2025-07-24
(2025)沪0107民初6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
上海市普陀区瑞吉欧家具店,青岛汉世家具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3
2024-08-12
(2024)沪0107民初94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何*
上海市普陀区瑞吉欧家具店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普处〔2024〕072024001411号
当事人上海市普陀区瑞吉欧家具店在上海市普陀区澳门路168号55幢三层C028-C029展位开设店招为“原始元素”的店铺,主要从事家具销售服务。
经查,消费者张万里于2023年12月4日在当事人处购买产品,订单号为8001574,订单共计33900元,所购产品一直无法全部交付。当事人自述上述产品中“TX021床-1.8*2.0m,Y6888双抽床头柜,清样衣柜: I6041二门衣柜、I6041三门衣柜,落地五斗柜70*40*105cm”为库存及展会产品,“9斗柜+L桌”需向品牌方下单,但仅提供了“清样衣柜:I6041二门衣柜、I6041三门衣柜”的展会进货凭证,无法提供其他产品的相关进货单据。
另查明,当事人在订单号8001574中约定于2024年1月20日左右完成送货,但至2024年3月29日,仍有部分产品未完成送货,且当事人未在品牌方销售系统内进行下单,致使消费者未按期收到所购货品。后至今当事人仍未完成送货。因此,当事人属于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在约定送货期满之日起15日内故意拖延,未补足商品数量。
此外,2024年1月,当事人与李女士签订了订单号为8001680的订单,因当事人无法及时安排送货,当事人于4月13日承诺当天下午进行退款,但当日并未完成退款。后李女士提出了编号为3100000000000202404120225的投诉。2024年4月29日当事人完成退款操作。
2023年6月,当事人与刘女士签订了订单号为8000063的订单,订单约定7月底左右送货,提前10天进行通知。2024年3月28日,因当事人无法及时送货,当事人承诺7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款,但约定到期时当事人仍未退款。后刘女士提出了编号为3100000000000202404181044的投诉。2024年4月26日当事人完成退款操作。
2023年12月,当事人与钮女士签订了订单号为8001589的订单,当事人一直未安排送货,后2024年4月3日当事人承诺于4月10日进行送货安装,但当事人并未按照约定进行送货安装。后钮女士提出了编号为3100000000000202405090371的投诉,当事人于2024年7月10日完成退款。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消费者提出的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要求的故意拖延。因订单号8001574中的产品至今仍未完成送货,且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进货凭证,无法查清未送货产品的实际利润,故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1.000000万元,警告
10000.00元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2-17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