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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旅飞箱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成帆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MADBXWWB16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仙降街道仙降工业区(浙江恒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市监处罚〔2024〕951号
经查明,“”和“”是某某企业公司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号:3730615,类别为第18类,使用商品:半加工或未加工皮革;仿皮革;文件夹(皮革制);支票夹(皮革制);皮制家具套;皮条;运动用袋;背包;海滨浴场用手提袋;书包,尿布袋(空的);行李袋:健身用袋:大型手袋;腰包;背囊;腰袋;盛载钱币用的钱包;皮夹子,手提袋;小钱包;购物袋;行李箱;小提箱:旅行用大衣箱及袋;兽皮;伞;女用阳伞;手;马具;香肠肠衣(截止),专用期限:2006年07月21日至2016年07月20日止,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7月20日;“”商标注册号:5833865,类别为第18类,使用商品:半加工或未加工皮革:多用途运动用手提包:运动用手提袋;大型手袋;背囊;大型背袋:野营手提袋;健身室用手提袋(空的);购物袋;行李袋:海滨浴场用手提袋;书包:小节包:短途旅行袋;票据夹(皮革制);小皮夹:钱包:手提袋:用于装化妆用品的手提包(空的):背包;腰包:腰袋;衣箱;旅行袋;儿童用背包:盛载钱币用的钱包,钥匙盒(皮制);装口红用皮制盒(空的);电话卡盒(皮制);载零钱用小皮夹:皮制钥匙扣;皮制家具套;皮带(非服饰用):珠宝首饰皮制盒(空的):伞;手;狗用脖围;香肠肠衣(截止),专用期限:2010年01月14日至2020年01月13日止,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30年1月13日。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和“”商标注册人许可的前提下,在其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平阳坑镇平阳坑村(温州某某有限公司内的1号车间一、二、三层)的经营场所内从事生产标注“”和“”商标标识箱包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的箱包上将与上述注册商标“”和“”相似的“”和“”标志作为商标使用。截止2024年7月9日被本局查获时,当事人共生产标注“”和“”商标标识行李箱85件,其中标注“”的行李箱为80个24寸,标注“”的行李箱为26寸1个、24寸1个、22寸1个、20寸2个,成本均为20寸的50元、22寸的55元、24寸的60元、26寸的65元,售价是26寸的85元、24寸的80元、22寸的75元、20寸的70元,均未售出,合计违法经营额6780元,无违法所得。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从轻处罚如下:没收侵权商品(标注“”的箱包80件和“”商标标识的箱包5件),罚款13560元,上缴国库。
13560.00元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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