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粮金厨贝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超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02MA6XL47B83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工业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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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市监处罚〔2025〕141号
该涉案菜籽油为普通菜籽油,GB/T1536-2021《菜籽油》5.1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表1主要脂肪酸组/%规定,普通菜籽油的脂肪酸含有棕榈酸(C16:0)/%标准值为1.5-6.0,而涉案菜籽油的脂肪酸含有棕榈酸实测值为6.11,不符合普通菜籽油棕榈酸数值要求,但符合低芥酸菜籽油的脂肪酸含有棕榈酸(C16:0)数值要求(2.5-7.0)。《棉籽油》GB/T1537-2019规定,棉籽油的脂肪酸含有棕榈酸(C16:0)/%标准值为21.6-24.8,涉案菜籽油的脂肪酸含有棕榈酸(C16:0)数值6.11远远低于棉籽油的脂肪酸含有棕榈酸标准值。根据混合油棕榈酸含量=菜籽油原的含量+棉籽油含量*掺入比例公式计算,涉案菜籽油的棕榈酸数值6.11,需要掺入0.4%棉籽油,0.4%棉籽油占菜籽油量很低的。同时,涉案菜籽油的脂肪酸含有花生一烯酸(C20:1)/%数值1.15,标准值为3.0-15.0,含有芥酸(C22:1)/%数值0.0755,标准值为3.0-60.0,其检测结果不符合GB/T1536-2021《菜籽油》5.1普通菜籽油主要脂肪酸组成/%标准要求,但符合低芥酸菜籽油主要脂肪酸组成/%的标准要求。经执法人员对涉案菜籽油检出棉籽油成分和花生一烯酸及芥酸数值分析,认为在生产灌装环节,一级菜籽油和棉籽油切换过程中,对灌装管道冲洗不彻底,导致菜籽油和棉籽油发生交叉了污染。经查,上述涉案菜籽油当事人生产了44桶,未销售,无违法所得,参照该食用油抽样每桶210的价格,货值金额为9240元。
另查明,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4.1.2.1条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棉籽油和色拉油是不同概念,当事人将涉案食用油(配料:棉籽油)标注为一级色拉油,未能清晰反映食品真实属性,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真实属性的认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签规定要求。经查,该批次一级色拉油生产了304桶,未销售,无违法所得,参照同类一级棉籽油每桶152元购进价格,货值金额为46208元。
1.警告;2.罚款46208元。
46208.00元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