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菜园哥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世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423MACABP399Q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长城路6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市监罚〔2026〕37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的食品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事实。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食品小作坊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的,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超过五千元以上的,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卡)部门吊销登记证(卡)。”的规定,应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采购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合格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的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者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违反本条例第九第一款和第一款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二,八,十,十三项以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登记证。计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采购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责令限期改正,给于警告。
对景泰县菜园哥水果店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2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白银市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