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茜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23554454004C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正定县车站东街2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1-02
(2020)浙0783民初10204号
侵权责任纠纷
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
鸿昌(福建)物流有限公司,东阳市南马亿鑫红木家具厂
东阳市人民法院
2
2020-06-15
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佰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3
2020-06-15
(2020)冀0105民初237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佰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4
2020-06-08
(2020)冀01民终379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6-08
(2020)冀01民终379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孔**
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06-04
(2020)冀01民终3788号
租赁合同纠纷
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06-04
(2020)冀01民终378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徐**
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5-19
(2020)冀01民终378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徐**
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5-15
(2020)冀01民终3793号
租赁合同纠纷
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05-15
(2020)冀01民终3793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李**
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5
2020-06-29
(2020)冀01民终3793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李**、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10-22
2019-12-12
(2019)冀0123民初3864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李志彬与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22
2019-12-12
(2019)冀0123民初3870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李晓波与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10-22
2019-12-12
(2019)冀0123民初3846号
租赁合同纠纷
赵军明与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10-22
2019-12-12
(2019)冀0123民初3883号
租赁合同纠纷
吴金丛与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10-22
2019-12-12
(2019)冀0123民初3845号
租赁合同纠纷
郑春来与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10-22
2019-12-12
(2019)冀0123民初3878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王丽然与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0-10-22
2019-12-12
(2019)冀0123民初3843号
租赁合同纠纷
陈玉霞与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10-22
2019-12-12
(2019)冀0123民初387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吴秀影与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0-22
2019-12-12
(2019)冀0123民初3852号
租赁合同纠纷
孙志鹏与河北高远红木城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正市监处罚〔2024〕018号
2024年01月30日,我局接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转来的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编号:1028886),内容为2024年01月30日省特检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使用的六部电梯(1.特冀ADJ00890 0V23081;2.特冀ADJ01143 0V20993;3.特冀ADJ01149 0V20991;4.特冀ADJ01146 0V20990;5.特冀ADJ00889 0V23080;6.特冀ADJ01148 0V20995)进行检验,指出多项问题,被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01月31日,省特检院出具上述6部电梯不合格检验报告。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01月31日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罚款12.0000万元,责令停止使用
120000.00元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