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文昌镇佳佳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荣 | 注册资本:0.00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824MA662TRU05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苍溪县文昌镇北街27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苍市监处〔2024〕51082424000174号
2024年6月19日,文昌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用的1台ACLAS电子计价秤(产品型号:PB-615COS2CB;产品名称:电子计价秤;出厂编号:58046382;制造商:厦门顶尖电子有限公司。)上粘贴有强检合格证,合格证上标注:苍溪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检定期2021年4月7日,有效期2022年4月6日。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电子计价秤的有效检定报告。当事人涉嫌存在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于2024年6月19日立案调查。
现查明,上述涉案ACLAS电子计价秤系当事人于2021年2月从苍溪县某商户处购买的,购回来后摆放在店内用于散装食品的贸易结算。在使用过程中曾按规定申请周期检定,最后一次周期检定有效期至2022年4月6日。截止本局检查时,上述在用的涉案计量器具已超过检定周期,当事人至检定周期届满后一直未申请检定,但一直在使用。
罚款0.0360万元
360.00元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